都知道法律是神圣的,是不可轻视的,是不可抗拒的,必须要执行的,可是济宁中级人民法院的查封公告到了梁山县,却被人家撕了下来,当成了“擦腚纸”。
法律在梁山县没有了权威,没有了尊严,我们这些俊春宇公司的股东向济宁法院申诉,法院置之不理,我们写出申请,要求济宁中院来执法,查封公告里写的很明白,大家的理解都是:不能卖,不能动,可人家中融公司就是公开卖楼、公开加盖,可济宁中院就当没发生这回事,由着人家的性子搞,这法律到了济宁中院手里就变得这么软了吗?
查封的房子还能卖吗?有点法律知识的人都知道这是不行的,可是在梁山县却能行。济宁中院是2018年8月2日查封的,可是梁山县住建局却在9月11日发出了预售证,明目张胆地支持违法行为。
法律是用来保护企业和人民合法权益的,被查封的楼盘在卖,侵害了楼盘主人的利益,也损害着买房者的利益,这法律怎么能帮着不法企业害老百姓呢?卖出这被查封的楼盘要害多少家庭呢,为啥梁山县住建局也帮着不法企业害梁山县的老百姓呢?
我们的总书记是依法治国的主任,治国要依法,法律是武器,可这武器到了济宁中院手里成了烧火棍,这查封公告成了中融公司的擦腚纸,这依法治国还能实现吗?还能止住中融公司对我们的侵害吗?还能保护受骗买了查封楼的老百姓吗?